毛开云:取480元存款,非花1000元公证不可?

06.05.2014  11:23

  家住西安太华路社区的靳先生遇到了件棘手的事儿——母亲生前存在银行的480元,不取可惜,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公证。最终,靳先生通过与兄妹商量决定放弃取出这笔存款。(5月5日《华商报》)

  读了这则消息,不禁想起两则报道:一则是,4月8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在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望江小区,83岁老人突然发病,亲属在送医途中遭遇小区铁门紧锁,两个多小时无人开门,家属称当时保安就在屋里,但死守小区规定,9点以后就不开门。最终老人在送医途中不幸身亡。

  另一则是,2013年9月14日《姑苏晚报》报道,一条完好的道路,有门卫值班的小区值班室,大门口却竖着一块4米多长的路障,连救护车到了门口也必须绕路,这让驾驶员和车上的病人家属心急得很。最终,保安不开门,救护车无奈绕路。

  这样的消息太多,人们不禁要问:我们生活的社会本是一个温暖、温情、温馨的社会,为啥接连遭遇如此冷漠之事?其实,根源在于规则、制度和法律与情理、人性和良知发生冲突。规则、制度和法律是死的,执行这些没错,但人是活的,执行这些可否有点灵活性、可否特事特办?

  《法制日报》一篇题为《生命通道别因规定短路》的文章指出,面对急需救治的生命,任何规定都不足挂齿,都应为生命让路。生命至上的原则是以人为本的旗帜,何况抢救生命应该成为畅通无阻的通行证。保持对生命足够的敬意,才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关键所在。

  回到取480元存款先花1000元公证这件事上。先公证、后取款,这是办事程序,也是法律凭证。然而,靳先生兄妹6人已经达成一致意见,让靳先生把这笔款取出来,但银行偏要兄妹其余5人去公证后才取款给靳先生,这合法但不合情理。银行执意要这么做,暴露霸王嘴脸,凸显执法强硬,缺少人文情怀。

  一个正常的社会,既应该法制健全、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也应该文明执法、以情执法、人性化执法。日常生活中常有情理法出现矛盾的事情,但如果执行者懂法懂规矩也懂情理,很多事情是不难解决的。像靳先生取款这件事,银行果真害怕以后惹官司,让靳先生写个字据可以了吧,为啥非要公证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