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幼被拐靠捡来身份证生活 欲正身需先报案

18.02.2014  19:36

想要获得合法身份 先得去派出所报案

本报讯(记者许前程)昨天本报以《一个漂在北京的“隐形人”》为题,报道了王峰(化名)自称自幼被拐卖,如今靠捡来的身份证冒名生存一事。许多读者纷纷关注此事,还有人从山东打电话来想知道王峰是否是他当年失散的弟弟。王峰昨天也去了公安部门,但发现要想解决他的问题,困难重重。

昨天下午,王峰去了位于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在反映问题时,王峰说了自己的情况,提到了自己现在冒用别人的身份生活。工作人员听说此事后,也有些意外,他们把王峰捡到的那个身份证拿过去查看了半天。

当时我很紧张,我在想他们会不会把我冒用的身份证没收了。”王峰说。但过了一会儿,工作人员将身份证还给了王峰,表示他的问题得去属地的派出所报案,然后一层一层往上报,看是否有解决方案。

王峰拿回捡来的身份证后陷入了沉思。他在想,一旦去辖区的派出所报案,民警肯定会去他的公司调查,去他住的地方调查。“公司知道我冒用他人身份,一定会把我开除,住的地下室可能也会把我赶走,我在北京打拼7年换来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王峰说,如果失去这一切,能换来一个新的身份的话,他也能接受。“我最担心的是,报案后新身份没办下来,这边工作也没了。估计最后我还是会去报案吧,毕竟我想光明正大地活着。

与此同时,一名山东的读者张先生来电反映,他有个弟弟是2001年失踪的,当时12岁,脸上有两个酒窝。张先生想知道王峰会不会是他的弟弟。今天上午,记者已将王峰的照片发给了张先生,让他们确认一下。王峰说:“说实话,我对山东没什么印象,但如果张先生觉得像,我也愿意与他见一面。我也特别想找到自己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