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虹婷:须警惕投资担保公司融资

24.06.2015  13:10

  据6月23日《京华时报》报道,今年4月下旬起的10天内,河南西平县两名农民先后自杀,还有一名农民多次试图自杀……他们的共同身份是,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业务员。之所以走上不归路,在他们的家人和其他业务员看来,是因公司称“资金链断裂”,不再偿还从农民手中“借走”的欠款,导致身负数百万元巨债的他们不堪压力无奈自杀。

  笔者认为,投资担保公司是不具备向社会和民间融资的资质。投资担保公司通常意义上是指个人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需要贷款人找到第三方,为贷款人做信用担保。也就是需要贷款人找到担保公司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的要求,让贷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最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存在向民众吸储的融资经营行为应该来说是非法的,这样的投资担保公司应该予以取缔。

  要避免民众向高风险的投资担保公司存储,一方面需要民众对投资担保公司保持警惕性,不要为了一点点高利息而盲目存款;另一方面需要各地工商、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对投资担保公司保持警惕性,要加强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融资吸储的要予以干预和打击,坚决维护好民众存储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