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出13项优惠政策引进四类高层次人才

18.01.2016  08:30

江西台记者彭世翔报道: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江西重大战略需要,创新激励政策,完善配套服务,简化工作流程,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来赣创新创业。
办法”规定了四类层次高层次人才:第一类为两院院士,第二类包括国家级科技奖主要完成人、国家级荣誉获得者、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第三类为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第四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除院士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都要求在50周岁以下。
办法”明确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13项优惠政策,鼓励各用人单位创新工作机制,打破条条框框,确保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引的进、留的住、用的好”。
2008年以来,我省面向国内外开展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共刚性引进博士以上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800多人。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推动了我省科研项目和重大课题的研究和发展,提升了我省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