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机关60项便民措施 节假日照常办户籍

16.01.2014  12:54

治安管理服务

●身份证45日可办好 ●节假日照常办户籍

1、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限由法定的60日、偏远地区90日统一缩短为45日,对高考、参赛、出国等急需办证人员提供“绿色通道”,在30日内发证。

2、缩短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在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将临时身份证办理权限下放到公安派出所,并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3、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服务,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4、提供节假日户籍受理服务,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照常受理或预约受理,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户籍办理上门服务。

5、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为新生儿取名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6、统一昌九城镇落户和户口迁移条件,实行昌九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服务,并逐步推广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户口迁移“一站式”迁移服务。

7、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收养人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对无法确认其亲生父母的非亲生子女落户,经DNA比对确认非被拐卖儿童后,再办理入户手续。

8、进一步放开设区市城区有关直系亲属投靠、购房、投资经营等落户限制,除南昌市另有需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外,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凡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当地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

9、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和县(市)所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在当地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

10、大中专学生户口根据自愿原则可迁入学校或留在原籍,所有手续均无需准迁证办理。已办理就(创)业手续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常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或者在就(创)业单位或就(创)业城市投靠亲友落户。

11、在全省取消受理申报户口时要求出具户籍证明的规定。出生日期更正、民族变更,由设区市公安机关审批;姓名、性别变更,设区市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其余户籍业务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

12、放宽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条件,实行登记即办证,申领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一律免费。

13、对旅馆业、公章刻制和典当业许可审批时间分别由原7个、15个、15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10个、10个工作日;保安服务公司审批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14、在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复杂的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置执勤“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学生儿童上下学安全。

15、提供治安防范信息发布预警服务,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治安动态信息。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领域常见易发的违法犯罪问题,及时提供预防服务和防范指导。

16、全省110报警服务台全面实行110、119、122“三台合一”,开通12110短信报警服务和手机报警定位,对群众报警建立“首接负责制”,为群众提供更加顺畅便捷的报警服务。全面规范110处警行为,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对报警人、求助人、投诉人进行回访,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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