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局建立执行四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29.10.2014  17:07
      奉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能力建设为立足点,以执法办案为着力点,建立并执行四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执行学习交流制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采取个人自学和全员讲学相结合的方式,在学习本职业务工作各项法规政策以外,认真学好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所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执行执法考核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亮证执法,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办理登记、许可审核、审批等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要认真调查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三是建立执行案件合议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所办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执行,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执行案件评审制度,规范案卷文书。成立案审委员会,本着“办案人员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多人参与、多环节协调、多层次监督的执法案卷监督评查机制。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案卷质量逐年提升,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奉新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