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建厅12项活动力促机关党建

03.04.2015  11:48

      新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5年直属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紧扣“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做表率”主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和深化“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为抓手,精心安排12项活动,全面加强厅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信用行作表率”活动。坚持全面学和专题学、跟进学和反复学、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以党组中心组和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带动全厅党员干部的学习。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以学雷锋精神为魂、以志愿服务组织为体,健全完善各单位志愿组织、志愿者网上注册和服务时间记录制度。以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为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7月、9月举办全厅系统党的知识竞赛和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以道德讲堂为载体,继续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推进“身边好人榜”发布工作,12月份召开厅直系统第二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表彰大会。
  ——广泛开展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厅直系统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厅直系统党委(支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厅直机关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做好思想状态跟踪调查和评估。建立全厅系统困难党员职工台帐,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职工,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工作。做好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服务,10月份举办厅直系统第二届运动会。
  ——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对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研究制定2015年党委(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逐步推行党委(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党委(支部)进行考评制度。
  ——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的落实。总结和推广省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单位的经验做法,4月底完成厅直系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七一”期间,在全厅系统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加强党员队伍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2014—2018年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实施意见》,采取微型党课、专题辅导、主题党日等形式,每季度开展1次以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内容的党课教育。,8月份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
  ——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今年“七一”前后,在厅直系统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使之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做人、创业的行为准则,发挥表率作用,保持作风建设以上率下态势。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的要求,探索新形势下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和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认真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扎实推进厅直系统各联系点“连心”活动。认真总结机关与南昌市东湖区南永和路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经验,本着就近就便、立足城乡社区的原则,探索构建党员干部“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机制,对接省直机关工委开展基层党组织“十佳服务品牌”选树活动,推动机关和窗口单位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能。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每季度开展1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坚持运用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知识竞赛、宣传廉政典型等形式,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教育,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根守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深化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开展“上一堂廉政党课、读一本廉政图书、看一部廉政警示片、挂一批廉政格言”活动。
     ——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点抓好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履行好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工作职责。适时召开厅直系统党务(纪检)书记研讨会,着力破解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难题,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对接省直机关工委要求,逐步推行在基层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监督员,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接省直机关工委开展“抓监督、严党纪、正作风”专项“显微镜”活动,以抓早抓小抓苗头为突破口,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红包”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作风问题,严格执纪监督,抓住重要事件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和腐败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手段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