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281项涉税事项可省内通办

16.12.2016  14:33

  不受主管国税机关区域限制,从12月1日开始,纳税人在全省国税系统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及预申请等在内的8大类281项涉税事项,基本涵盖了纳税人日常办理的各类涉税业务。

  为更好地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省国税局在9月底完成了281项通办事项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的测试,10月底完成了通办岗在金三系统中的设置,以及自助办税终端和全省126个全职能办税大厅至少1个以上通办岗位的设置。同时,省国税局抽调专业骨干编制了全省统一的通办业务规范和通办事项操作指南,对纳入省内通办的服务事项执行统一的办税流程、服务标准和资料报送要求。

  为防范省内通办带来的执法与管理风险,省国税局建立了包括风险事项双层甄别、通办事项风险提醒和异地办理事项跟踪在内的一系列风险防范机制。省国税局将可能影响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地的事项,需要税务机关实地核查的高风险事项暂不列入通办范围,将通办事项管理风险降到最低。逾期申报缴税、逾期变更登记等非正常事项不列入通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