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51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08.09.2016  05:04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省住建厅组织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员会专家,对“江西省电力公司科研通信楼”等5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行了评审,并予以公布。

  该绿色建筑项目获得设计标识后,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或发生设计表更导致绿色建筑相关要求降低的,应重新进行评价。

  此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两大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