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八项铁律严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03.11.2014  09:30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江西省制定《预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八项举措积极预防和控制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据悉,在建工程由建设主管部门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为施工现场监管的责任单位,建筑市场监管机构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监管的责任单位。同时,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制。并将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识别登记和公示制度。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工程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出识别登记,列出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项目清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是重大危险源,必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