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10月1日起实施 网站预售也得“7日无理由退货”
核心提示:每个月的第一天,总会有新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那么自今年10月1日起,又有哪些新的法律法规引起我们重视呢?
《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实施
食品不合格赔偿保底千元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消协依托消费者网发布最新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问题。对于维权难,消费者认为当前食品消费维权主要难在取证、检测和责任不好认定上。
当被问及 “如何看待对不法经营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时,数据显示,有超过七成消费者认为加大违法成本,可形成有效震慑;另有两成多消费者对该条款的落实表示担忧。调查报告认为,这一数据说明,大多数消费者相信加大处罚力度,会有效震慑不法经营食品行为,但也有少部分消费者担心,加大处罚力度难以落到实处。
“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增加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这是新《食品安全法》一大亮点,近六成消费者认为该条款很好,三成多消费者担心难以落到实处,近一成消费者认为不利于纠纷和解。数据说明,多数消费者认为设置“千元保底赔偿”,加大对消费者保护和对违法商家失信惩罚的力度,可以激发消费者的维权热情。
当然,面对这一新增亮点内容,只有四成多经营者认为可以促使企业更加注重食品安全,同时也有两成多经营者担心引起恶意索赔。>>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预售也得“7日无理由退货”
去年“双十一”前,天猫多家店铺启动预售式促销,但明示“天猫预售商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今年“双十一”,电商不能这么任性了。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7日无理由退货对预售商品同样适用。这一规定将从10月1日起实施。
《暂行规定》做出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当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也就是说,网店必须在促销商品卖超的时候及时做出提示。据了解,往年“双十一”大促之后,很多网店都是在发货过程中发现超售才通知消费者的。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附赠的商品,应提供“三包”服务。此外,在促销活动中发放的优惠券如果要改变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应征得消费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