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最高按1万元每亩预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

24.12.2015  19:06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加快全市农用地转用及集体土地征收审批进度,南昌市近日出台了《关于按新标准预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的通知》。《通知》对各县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全市预存标准为6500至10000元/亩,其中市城区为10000元/亩,比省政府规定的6000元/亩高出4000元。

通知》还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即用地单位参照用地所在区域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标准,按拟征收土地面积计算,缴交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预存资金,并存入市人保部门代保管资金账户。市人保部门依据对用地单位预存资金标准及金额进行核定,并根据用地单位据实缴交的支付凭证,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查意见。市国土资源部门以市人保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作为社保审核依据,按规定程序申报农用地转用及集体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在用地经依法批准后,市人保部门按照批准征地规模、保障人数和补贴标准等因素据实核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对预存资金实行多退少补,并将核实后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及时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若土地征收方案未获批准的,由市保部门将预存资金从预存专户全部返还用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