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审议本年度党风廉政检查考核和社会评价方案

27.05.2014  12:33

  5月26日,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方案》。

  省委书记强卫出席并讲话,省领导莫建成、周泽民、赵爱明、李炳军和郑为文出席。

  强卫指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真抓实干。必须深刻认识到,党委主体责任不是开个会、表个态,发个文件、签个责任状就可以了,而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全省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传承江西红色基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强卫指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以真抓实干的精神抓好我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全省各级党委要紧密结合中央惩防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努力把各项责任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转化为实际成效。要以检查考核为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承担日常检查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尽快制定检查细则,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始终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多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日常工作中,以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成效接受上级的检验、接受群众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