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领导干部因个人喜好干预建筑设计将追责

12.08.2014  11:59

  本报合肥8月11日电(记者叶琦)针对城市建设中建筑贪大求洋、盲目模仿、“山寨”频出等问题,安徽省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建筑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标准,坚决制止好大喜功、超标准建设。

  针对违法违规、设计质量低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设计,《通知》明确,将依法对设计企业和设计人员进行处罚。对违规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尊重建筑设计规律,尊重专家意见,不搞形象工程,慎用标志性建筑。对因个人喜好随意干预建筑设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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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