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鹞: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并非杀鸡用牛刀?

30.12.2013  18:4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12月29日新华网)

  公共场所禁烟,貌似是个小问题,但是这次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并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于违反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如此兴师动众,只为公共场所禁烟,有人认为有点小题大做,杀鸡用牛刀。

  其实不然,因为据我国卫生部2012年资料显示:“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男性吸烟率高达52.9%,二手烟暴露人数多达7.4亿,每年都有超过100多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的疾病。”而且,根据十年前我国签署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2011年的1月9日以后,我国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中,就应该实现完全无烟。由此可见,公共场所禁烟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可是,细观现如今的酒店、网吧、KTV等公共场所,“吞云吐雾”者仍比比皆是,这其中还不乏青年人,而且这些场所几乎没有设置专门的吸烟区。汽车站、火车站的候车室,虽然设有专门的吸烟区,但是依然有不少旅客在吸烟区以外,三五成群的在一起“吞吞吐吐”,即便是在全面禁烟的动车组上也会有人甘愿以身试法,也要过过烟瘾。

  在这些烟民中,也不乏领导干部的身影,这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还损害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还记得今年3月7日,央视《两会1+1》节目中曾有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分场合抽烟”的报道,并由此再度引发了公共场所领导干部带头禁烟的倡议。

  其实,导致他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原因不外乎三点:一是各地的领导干部没有高度重视,以至于落入了“禁烟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的怪圈;二是我国到目前还没有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各地在公共场所禁烟感觉师出无名;三是香烟在我国人情礼节中扮演了重要的“媒介”作用,在没有合适的替代品之前,它仍将持续发挥作用。

  因此,要想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必须要提高各地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因为这是决定禁烟活动成败的关键,如能解决好这一主要问题,其它两个次要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这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是摸准了禁烟的脉搏。

  而作为领导干部,要想将禁烟落到实处,就要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决不可越“雷池”半步。只有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禁烟才不再是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