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抓教育不力要被问责

09.11.2016  16:04

  11月7日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日前,我省出台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意见。

  督导评价内容包括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督导评价方式包括数据监测、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实地督导等。教师、学生在D级危房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学校及周边发生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系统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决策部署出现重大偏差的,督导评价结果一律定为“不称职”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