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全校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

10.12.2014  22:53

各处室、系、部及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考试考核工作成效,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组织2014年全市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抚司发〔2014〕6号)文件精神和抚州市普法办《关于举行2014年全市公民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抚司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2014年全校教职工法律知识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考试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的内容;
  3.《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有关内容;

4. 2014年全省重点普及的“四法一条例”(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统计法、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等。

为便于各部门围绕考试范围组织学习、培训和应试,本次考试在江西普法网(www.jxpf.com)和江西法制网(www.jxlaw.com.cn)专设“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系统”网页,提供在线练习、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各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可以登陆以上任意网站参加学习考试。

二、参加考试对象

全校副科级(含副科)以上在编在岗人员 (详细名单见附件)。

离退休人员、离岗人员不参加考试。

副科以下干部不参加网上考试,但要参加纸质试卷考试,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组织考试,试卷于12月16日之前交至宣传统战部。

三、          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1.参加网上考试人员应在考试期间(12月17日8:00至12月23日18:00)及时登录江西普法网(www.jxpf.com)或江西法制网(www.jxlaw.com.cn),进入“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系统”参加考试。

2.考试系统在非考试期关闭,在线学习、练习和模拟考试照常运行。

3.考试时限为90分钟。

四、几点要求

做好今年的普法考试是我校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同时法律考试成绩将影响到我校综治先进的评选及综治奖的发放,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经校党委、行政会议研究,作出以下规定:

(1)全校教职工必须按要求参加考试,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作出表率,带头参考。

(2)参考人员务必考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3)本次法律考试实行部门负责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奖惩机制。即考试成绩将与部门负责人和个人年终奖励绩效挂钩,如个人考试成绩及格者,扣个人年终绩效分0.5分/人,同时扣所在部门负责人绩效分0.5分为限;不及格者, 扣个人绩效分1分/人,同时扣部门负责人绩效分1分为限;如部门遇以上两种情况并存,扣所属部门负责人绩效分1分限。

(4)学校还将认真记载该次法律考试成绩,并在校园网上公布不及格人员名单,成绩也将作为今后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 

网上学习和考试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张华荣,电话8223280,15279462678。

附件:

1. 江西中医药高专领导干部2014年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人员名单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