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

26.11.2015  19:25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切实提高并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效,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法治江西建设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赣司发〔2015〕5号)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在今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现就我校参加学习和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内容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全省普法教育工作年度部署安排,2015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内容包括:

1.宪法及常识性法律知识;

2.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有关内容;

为便于围绕考试范围组织学习、培训和应试,省考务办在法治江西网( www.fazhijx.com )、江西普法网(www.jxpf.com)、江西省司法厅网(www.jxsf.gov.cn)专设“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系统”网页,提供在线练习、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并及时发布有关文件、考试安排、考试题库、学习资料等信息。

二、参加考试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1.考试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指导、学考结合的原则进行。

2.参加考试对象一律进行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我校参考对象网上学习和考试时间从11月30日8∶00至12月6日18∶00,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四、考试组织工作流程

1.动员培训。校属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动员部署、宣传培训工作。

2.在线学习和考试。参加网上考试对象应在考试期间及时登录“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系统”参加考试。考试系统在非考试期间将关闭,在线学习、练习和模拟考试照常运行。

3.成绩通报。网上考试结束后,省考务办将以相关方式通报各单位考试组织情况及考试成绩。

五、工作要求

1.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切实把年度普法考试工作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效应来推动全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参加考试人员要端正考试态度,严肃考试纪律,防止代考,防止应付了事,真正通过参加普法考试达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对代考现象,一经查实,将进行通报。

3.校属各单位组织和实施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情况将作为“六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未及时参考和考试未及格人员须进行通报和网上补考。

4.请各单位见通知后立即联系党委宣传部宣教科(蛟桥园南区综合楼604),领取考号和密码。

联系人:谢行焱 王艳丽

电话:83816035

 

附件1:参加2015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干部名单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