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

17.09.2018  16:52

  近日,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应当做好明确审计对象、突出审计重点、推动责任落实、促进问题解决、客观评价、依法作出处理、强化结果运用、注重衔接配套8项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不断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构建起抚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整体格局,推进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抚州市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