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林业局扣4吨花梨木少掉1吨 领导:过磅时带泥

17.06.2015  13:32


当时查扣花梨木现场


当时查扣花梨木运输车

  2006年5月26日和2007年5月26日,当时的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两次查扣总重量为4180斤的花梨木,依照有关规定,对这两批花梨木予以没收并双人双锁存放在单位仓库里。后因仓库存在安全隐患,于2009年6月27日报海口市林业局同意后,将此批花梨木移交给海口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处(以下简称林业局林政处),移交时重量为3960斤,对于少了220斤的原因,当时木材检查站的领导解释为木材存放时间较长后水分减少导致。

  令人奇怪的是,这批经过二至三年风干的花梨木,移交到了林业局林政处位于美兰区灵山镇的一家隔离苗圃后,2012年12月准备拿出来拍卖时,这次发现竟然少了1169斤花梨木。多位当时的执法人员告诉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这次丢失的花梨木,其中有一根长3米、宽30公分的老料。业内人士估算,这批丢失的花梨木价值在800万元左右。墙未破,锁未砸,为何价值连城的花梨木会不翼而飞,成了无头案呢?

  执法人员回忆:两次罚没花梨木4180斤

  昨天上午,海口市木材检查站原站长、现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如民,海口市木材检查站原副站长、现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吴清军,海口市木材检查站原副站长、现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大队长韩远军,在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三楼会议室就查没的花梨木存放在苗圃保管室丢失了1169斤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陈如民告诉记者,2006年5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一辆车牌号为琼A07520的运输车准备违法运输木材过海。当时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各过海码头蹲守。当天16时46分,被举报的运输车辆缓缓驶入新港码头,执法人员立即将该车拦停,并向车主出示了执法证件。在车主的配合下,经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在该车上发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花梨木,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车主出示《海南省木材运输证》。在车主无法出示《海南省木材运输证》及有关合法来源手续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暂扣木材通知单》,对该批查获的花梨木进行罚没,经现场过秤,在该车上共查获花梨木2960斤,后经专家鉴定,罚没的该批花梨木为正宗海南花梨。

  2007年5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一辆车牌号为琼C13222的运输车,准备从府城南北水果市场运一批木材到福建省。接到举报后,当时海口市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前往各过海码头蹲守。当天12时23分,被举报的运输车辆缓缓驶入海口秀英港码头,执法人员当即拦停,在车主的配合下,经执法人员仔细清查,在运输水果的车辆上发现其中夹藏着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花梨木。经现场过秤,在该车上共查获花梨木1220斤。

  第一次移交:三年内花梨木少220斤 领导解释:自然风干木质含水量减少

  陈如民告诉记者,对于查扣的两批花梨木,该检查站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木材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对这两批花梨木予以没收并双人双锁存放在位于海口市新港天桥附近原单位仓库里,实行双人双锁,平时钥匙都是由海口市木材检查站原副站长吴清军和韩运军保管,互相制约,缺一都打不开库房之门。白天,仓库就在大家的眼皮底下,晚上,韩远军副站长就睡在二楼,周末,站里还雇请专人看管。

  “后来因为站里的一台电脑丢失,站里就向海口市林业局做了汇报。2009年6月27日,海口市林业局原主要领导,以我站保管花梨木的仓库不安全为由,吩咐局林政处岑处长口头通知我站将罚没的两批花梨木移交林政处。”陈如民站长这样说。

  记者从海口市木材检查站关于罚没花梨木的情况说明中还看到:2009年7月26日,海口市林业局林政处岑处长及海口市木材检查站吴清军、韩远军以及工作人员杨杰、李永康、陈燕香和许少玲等共同将罚没的两批花梨木运往秀英港过磅。经现场过磅,罚没的花梨木共计3960斤,双方共同签字办理移交手续。

  对于少了220斤花梨木,吴清军和韩远军是这样对记者解释的,从查扣到移交,保管时间共计3年零两个多月。期间,由于受保管仓库环境影响,罚没的花梨木在保管期间产生自然风干、水分蒸发、木质含水量减少,导致两批花梨木损耗220斤,总体重量由原有的4180斤减少为3960斤就不足为怪了。

  随后,记者问,有读者反映,海口市林业局将罚没的花梨木移交到美兰区灵山镇一苗圃内,你们知道吗?“知道,那是领导决定的,我们只负责移交,至于保管到什么地方,有没有安全措施,那全是由领导拍板。

  第二次移交:花梨木又少了1169斤 领导解释:也许过磅时花梨木带泥巴

  负责接收花梨木的岑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批货物移交时,也没有召开局务会议,当时只是主要领导口头交代让我去办。2009年7月26日,收到这批花梨木后,我当场打了一张到海口木材检查站移交林业局花梨木3960斤的收条。

  移交完后,他就将这批花梨木,按领导的意思拉到海口市林业局租的位于灵山镇的隔离苗圃内,那里的工作人员都是聘请的。

  “2012年12月8日,海口市林业局准备将罚没的两批花梨木进行拍卖,过磅时发现,原有的3960斤的花梨木,只剩下2791斤,一算账这次少了1169斤,于是,我和陈如民站长向海口市林业局时任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岑处长这样对记者说。

  “怎么少的,也许是风干,也许当时过磅时,花梨木上面带有泥巴?”岑处长这样对记者说。

  对于岑处长找出的这种理由,海口市木材检查站多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两批花梨木移交时,已经有3年多的时间,风干之说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再说,他们移交时,其中有一根长3米,宽30公分的花梨木老料却不翼而飞。对于丢失花梨木的价值,多位业内人士称,初步估计在800万元左右。

  “为何这时知道花梨木丢失,却没有选择报警呢?”记者问?

  “报不报警,那是领导定的,我的职责是给领导汇报。”岑处长这样说。

  新任局长:2014年6月报案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为了澄清事实,当时海口市木材检查站的多位执法人员对记者表示,好端端的单位仓库不存放,为何要将花梨木存放到远离市区的海口市林业局租赁的苗圃内,这家苗圃具备存放罚没物资存放的条件吗?如果不具备,领导为何又要将数额巨大的花梨木放在那里呢?

  采访结束时,一位知情者称,新上任的李世高局长听说一批花梨木存放在苗圃仓库里,就和副局长、调研员等7名领导到苗圃查看,现场见到了一名男子,就惊讶地问,“你怎么在这里”,那男子就说,“我负责看花梨木”。

  “你是谁?”有领导问,那男子说,“我是某领导的表弟”。对于这一说法,还有待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李世高局长告诉记者,2013年底,他担任海口市林业局局长后,2014年6月份,按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立即向海口市公安局报案,后案件移交到美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