栉风沐雨结硕果 砥砺前行谱新篇

28.10.2016  17:03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标志着我国人防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20年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不断加大法治人防力度,人防事业得到了长足进步,并呈现出继续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落实《人民防空法》 打造人防法治环境

  人防法规体系不断健全。1999年6月,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03年8月,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2010年12月,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7号),今年省政府又将对其修改列入立法计划,预计年底前修改完成。省委、省政府、省军区2001年12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赣发〔2001〕33号),2009年5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9〕15号),2015年12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意见》(赣发〔2015〕24号)。

  全面依法建设人防。一是指挥场所方面。《人民防空法》实施前,我省没有人防指挥场所。目前,基本构成了地上地下一体化、固定机动相结合的全省性人防指挥体系。二是通信警报方面。20年来,全省警报器总数增长了15倍,设区市城区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县城音响覆盖率达80%以上。三是人防工程方面。在《人民防空法》实施后,我省人防工程面积几乎每五年翻一番。四是平战结合方面。人防工程使用效益不断提高,由1995年的42%提高到2015年的65%。“十二五”期间,平均每年平战结合产值10亿元以上,年创税收6000余万元,为社会提供1万余个就业岗位。五是人口疏散方面。在《人民防空法》实施前,我省没有建设人口疏散基地,目前已初步建成了近30个人口疏散地域(基地)。

  持续开展人防执法检查。1998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视察省人防直属工程,检查南昌市人防执法情况。2001年3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展《人民防空法》执法检查,对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政策、人防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防组织指挥场所建设起到较大推动作用。2007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人民防空法》执法检查,追缴易地建设费近5000万元,解决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落实省定易地建设费标准、“新三区”人防工作开展等重大问题。

   借力《人民防空法》 实现人防五个拓展

  人防建设区域由设区市向县(市、区)拓展。《人民防空法》颁布前,我省只有8个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开展人防工作。到2010年,实现人防工作全省覆盖。人防建设范围由城市主城区向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校区等区域发展,有的还向重点乡镇延伸。人防机构由当年省和8个设区市共9个,发展到现在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有93个成立人防机构,还有4个开发区设立人防机构。

  人防工程建设由防空地下室为主向多形式拓展。我省一直坚持规范结建、大力引建、推动自建、落实兼建的“四轮驱动”发展模式。在社会资金建设大型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工程方面,赣州、九江、萍乡、新余、鹰潭等5市和广丰区建成面积已达20多万平方米。在人防部门自建方面,九江、南昌、抚州市及修水、玉山、乐安县等相继竣工。在兼建方面,2010年南昌市青山湖隧道兼顾人防需要首开江西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兼顾设防先河,此后在南昌地铁建设中得以落实。

  人防指挥通信由单项建设向信息化体系化拓展。建立完善全省人防四级指挥信息系统,建成指挥、控制、情报、通信、警报、监视一体化的防空防灾指挥信息平台。大力发展有线、无线短波、超短波、卫星、移动等通信系统,实现各系统融合、各手段互通。依托军网建成全省人防视讯会议系统,初步形成军地通信多路由、有线无线多手段的全省人防综合指挥网络。

  参与应急救援由倡导鼓励向深度融合拓展。人防部门作为政府应急管理成员单位,多年来积极参与全省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并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2010年汛期,我省先后发生“5·23”列车脱轨、“6·20”沪昆高速余江段被洪水冲跨、“6·21”抚河唱凯堤决口等重大突发事故,全省人防系统出动200余人、各型车辆30余台,为各级领导了解实情、指挥救援提供了有力的实时信息传输保障。

  人防宣传教育由防空知识教育向防空防灾意识和技能增强拓展。学校人防知识教育已扩展到全省城区初中以及部分高校,人防宣传教育拓展到城市部分社区,人防宣传教育基地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结合每年防空防灾演练演习、防空警报试鸣等活动,组织广大市民和学生开展疏散掩蔽演练,不断增强社会人防意识和防护技能。

   弘扬《人民防空法》 引领人防改革创新

  坚持以战备主导人防全局地位。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人民防空法》的根本目的。我省地处东南沿海浅近纵深,担负着艰巨而繁重的战备任务。必须始终把拓展和深化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构筑好坚实的人防“地下长城”,作为人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完善城市功能主导人防发展。在建设规划上,要将人防建设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有机衔接起来,并落实到控制性、修建性详规中。在建设项目上,要更注重城市地铁、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空间开发落实防护要求。在防护重点上,要将危险品、仓库、油库、备用电站、数据中心等,创造条件转移到人防工程或兼顾人防要求的地下空间,以增强城市的抗毁能力。

  坚持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规律主导人防工程建设。采用有偿方式,引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一步放宽人防建设领域市场准入限制,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人防建设项目都应向社会开放。运用市场机制建设人防,灵活采用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积极推广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对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要求的地下空间开发项目,落实其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优惠政策。

  坚持以平时使用主导人防实战能力提升。停车难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大多数城市的一个通病,利用人防工程建设地下停车场就是一个有效途径。继续发挥人防指挥信息保障系统、人防专业救援力量在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平时使用人防战备资源进而检验和提高战时防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