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女子飞机上昏迷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排除他杀可能

18.09.2015  13:21

  昨天上午,由海口飞往青岛经停武汉的海南航空公司航班上,一名女乘客突然陷入昏迷,机组人员迅速联系了地面。9点35分左右,飞机降落在武汉天河机场,医护人员马上进入机舱展开抢救,并将其就近送往武汉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抢救。遗憾的是,尽管多方救治,这名女子也未能苏醒。据家属说,这名女乘客姓丰,河南信阳人,年仅34岁,并且5月份才和丈夫完婚。

  昨天下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武汉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此时丰女士躺在医院的急救室中,呼吸机依然在工作,仿佛她只是睡着了而已。

   女乘客飞机上昏迷

  该航班于上午7点40分从海口起飞,航班机型为波音747—800。按照计划,飞机经停武汉后将继续飞往青岛。

  航班所属航空公司的负责人说,丰女士坐在前排靠近窗户的位置上,登机后不久便开始睡觉,并且发出了鼾声。

  由于飞机上总共有座位163个,乘机人数仅为118人。坐在丰女士附近的人由于需要安静的环境便自行换到其他空位上休息。一路上,大家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异常。

  飞机飞临武汉准备降落时,乘务员提醒大家将自己面前的小桌板收起,但是丰女士却没有按要求做。乘务员于是上前提醒,但丰女士不为所动;乘务员试图将其拍醒,仍然没有回应。这时,乘务员意识到丰女士昏迷,便急忙测量其脉搏,同时寻找客机上的医生。

  乘客里一位60岁左右的儿科医生主动前来救援,乘务员拿来两条毛毯铺在飞机走道上,众人将丰女士由座位移动到毯子上平躺。在经过简单的观察后,医生便和机上的乘务员一起对其进行心肺复苏。而机组人员也和机场工作人员联系,请求快速降落。按照常规,飞机要在低空盘旋并按照顺序降落,但是为了抢救生命,飞机被允许直接降落。

  飞机降落后,机场的急救人员迅速来到飞机上,对丰女士实施了心肺复苏、除颤等急救措施,经过大约20分钟的抢救,丰女士被送往武汉中心医院后湖院区。

  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医生说,上午10点57分左右,丰女士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经过抢救还是没能让她苏醒。

   以前也常坐飞机出游

  事情发生后,警方也第一时间登机进行调查,并初步排除他杀可能。其他乘客转机后,于下午3点左右起飞前往青岛。

  海南航空也在第一时间将悲伤的消息通知给了丰女士在河南信阳的家属。警方询问家属意见是否进行尸检。家属坚持要见到丰女士后再行决定,同时要求医院方面不要将丰女士转移到殡仪馆,也不要停掉呼吸机。为了保护死者尊严,院方同意了家属的请求。

  昨天下午4点多,丰女士的一部分家人来到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的亲人,他们立刻流出眼泪。据丰女士的表哥陈先生说,丰女士出生于1981年,今年5月才结婚,平时身体健康,没有家族病史;此次的海南之行,是丰女士与上海的朋友相约前往海南共同旅游,丰女士独自返程,而朋友直接返回上海。他说,丰女士以前也经常乘坐飞机出游,但是未见异常。

  在丰女士的朋友圈里,她发了很多海南之行的照片,上面记录了其阳光的笑容。看到这些照片,家人不禁又流出眼泪。

   律师分析责任如何认定

  在飞机上出事,责任当如何认定?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何龙律师表示,首先要确定死因。如果乘客人身损害是因自身原因引起,那么航空公司免责,如果由于乘客重大过失引起,航空公司减责,其他情况航空公司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市第三医院中医科主任孙勤国根据临床接诊经验认为,以下人不宜乘飞机。

  一、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患者,在国家规定的隔离期内,不能乘坐飞机。

  二、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因航空气氛容易诱发疾病急性发作,故不宜乘飞机。

  三、心血管疾病患者。因空中轻度缺氧,可能使心血管病人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特别是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及严重高血压病人,通常认为不宜乘飞机。

  四、脑血管病人。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这类病人,由于飞机起降的轰鸣、震动及缺氧等,可使病情加重,禁止乘飞机。

  五、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患者,因不适应环境,如果有气胸等,飞行途中可能因气体膨胀而加重病情。

  六、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一般在手术后十天内不能乘坐飞机。消化道出血病人要在出血停止三周后才能乘飞机。

  七、严重贫血的病人。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者,不宜乘飞机。

  八、耳鼻疾病患者。耳鼻有急性渗出性炎症,及近期做过中耳手术的病人,不宜空中旅行。

  九、临近产期的孕妇。由于空中气压的变化,可能致胎儿提早分娩,尤其是妊娠35周后的孕妇,更不宜乘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