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武宁:用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撑起诚信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昨日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表示:“尚德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食品安全是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他说,食品生产企业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用诚信经营的半斗米,换来健康发展的万年粮。企业要成为尚德守法的坚守者、生产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另外,本次会议透露出,今年将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6月11日第一财经日报)
从诚信的角度来说,食品生产就是个良心活计。在以往出现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中,不法商人为了牟利不惜使出各种招数,其掺假造劣行为让人防不胜防。于是出现了针对性的法律制度“打补丁”来加强监管,而新的犯罪行为却又不断升级,甚至可以说,食品生产领域已成为诚信缺失、滑坡的重灾区。要重塑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真正提升食品安全指数,仅依靠可信赖的法律制度监管、规制和捍卫已难以达到根除目的,必须对食品生产领域进行诚信体系建设,筑牢诚信堤坝,意义重大且非常重要。
依法合规地进行食品生产经营,应当无需赘言。保障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食品事关民众健康,经营者必须严守法律,“法治”武器作为指向食品安全利剑,始终高压打击、严惩食品生产领域非法违规经营,既让群众看到法律制度等刚性规则兜底食品市场秩序的作用,也让在食品生产方面作奸犯科者胆战心惊。可是,如果仅仅依靠“法治”来支撑市场信心,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都归结于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这样的市场经济产业运行机制也不是健全稳固的。
这么说,并非弱化“法治”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市场契约的重要一环就是法治支撑。我们在强调法治作用的同时,还必须强化诚信自律,绝不能忽视诚信对经济的规制作用。诚信建设作为市场经济“柔”的手段,也许有人说不靠谱,但诚信建设有时又是最靠谱的。如果我们社会连诚信都不重视,还能指望什么来完成食品经营者的自我救赎。
契诃夫说,信仰是精神的劳动,只有高尚的组织体,才能达到信仰。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印证了一些商人逐利的本性,这些人在对利润的追逐中,为了求得利益最大化,诚信自律并非总是存在,为此,保障食品安全就必须拿起“诚信”武器,形成食品领域尚德风气。正如汪洋所说,“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
商业诚信是每个企业都需秉持的一种严峻姿态,尤其在事关民众健康的食品领域,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就是要让全社会看清商家是红是黑,以更强烈的舆论谴责撼动危害食品安全者的根本利益,形成对非法经营者的围剿之势;就是要对食品企业是否诚信经营做出评判,使进入红名单的诚信企业越做越强越红火,让违信的黑名单企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而形成尚德、守法经营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