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重于泰山

16.04.2014  20:10
      近日,《江西省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后,按照学院要求,后勤管理处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学生食堂及超市经营者对办法进行了学习,并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一条,全面规范了各类学校对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应履行的管理义务和生产经营者的基本要求以及食品和学生用品进入校园的标准,明确了校园食品、学生用品安全监督与管理的要求。
      学院十分重视食品和学生用品的安全问题,在樟树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严格执行食品和学生用品准入制度,建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配备食堂专职管理员。后勤管理处定期对食堂、超市食品进行生产日期、保质期、时效期检查,与食堂和超市经营者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严防无厂名、厂址、无QS标识、无识别条形码食品进入食堂和超市。对购进的学生生活用品与经销商签订采购协议,要求经销商提供学生用品质检报告。由于学院领导重视,相关制度健全,监督措施得力,督促检查到位,学院未发生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责任重大,不能有半点马虎。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办法》,为学院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尽心尽责。”后勤管理处处长吴淼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