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各县(区)食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区划编码的通知
18.12.2015 16:0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明确各县(区)食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区划编码的通知
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5﹞5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国家统计局《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4年10月31日)》以及各设区市局的意见反馈,现将各县(区)食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区划编码下达给你们,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编号“SC+14位数”中4~9位数字编码(行政区划代码)按此执行。本通知下达后,若各设区市有新的县(区)级行政区域增设,应及时上报省局,由省局统一制定新编码。
附件:江西省各县(区)食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区划编码一览表.xls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0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18.12.2015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