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12.03.2015  13:36

3月2日,江西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对全省检察机关今明两年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该院要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迅速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争取支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围绕行政处罚案件多、移送立案侦查少的;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现象严重,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等情形,开展重点监督。采取多种措施,如审查控告申诉部门收到的控告、举报材料;核查公安机关不立案、立案后撤销案件、另案处理的案件;主动向环保、国土、水利、食品药品等行政执法机关的信访部门收集控告、举报材料等,梳理和排查监督线索。对监督案件要逐案登记、跟踪到底,及时掌握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对于重大案件要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推进环境资源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及时与有关机关建立案件定期通报机制。通过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发现并移送一批职务犯罪线索,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依法严惩一批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涉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侦查监督部门对于移送给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线索,要跟踪了解是否立案以及不立案理由,视情况开展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

该院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检务公开和宣传力度,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的宣传素材,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渠道,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及时宣传“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造成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