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春节餐饮消费安全

24.01.2017  21:12

2017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

一、  餐饮服务单位注意事项

1.持证经营,不超范围、超供餐能力经营。根据就餐场所和厨房加工能力,合理安排接待量,控制年夜饭等团体性订餐数量,做到“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

2.控制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从合法、稳定渠道采购食品原料,查验、索取并留存供应商相关证照以及食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以及购物凭证或清单。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合规,并如实记录采购信息。

3.食物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加工过程中要保证食品受热均匀,中心温度不低于70℃,做到烧熟煮透。年夜饭等团体性用餐供应量大、加工时间相对集中,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及时、严格消毒,防止生熟混用、交叉污染。

4.做好人员管理,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健康体检和晨检制度,穿戴洁净工作衣帽,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消毒,患有国家卫生计生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活动。

5.依法诚信经营,杜绝不法行为。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保质期限等不符合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猪肉、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禁止非法制售河豚鱼、毒蘑菇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消费者注意事项

1.外出就餐选择洁净厨房。优先选择持证经营,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安全等级为B级以上的“笑脸餐厅”、“整洁、透明厨房”就餐。

2.谨慎食用高风险品种。点餐时尽量选择安全风险小的食品品种,慎食四季豆、盒饭、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注意辨识食物的颜色外观和组织形态是否异常、是否有异物和异味、是否变质。不食用野生河豚鱼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生蘑菇等。

3.家庭用餐做到安全营养。冰箱贮存食品做到生熟分层分开,隔夜饭、菜应及时冷藏,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少吃油炸、烧烤食物,少饮酒,不暴饮暴食。

4.自办宴席注意控制风险。大规模举办宴席前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接受专业指导,聘请经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的厨师加工制作。食品品种、数量与聚餐人员相适应,避免大量积压、剩余,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贮存。外购的改刀熟食要彻底加热,尽量不要加工四季豆、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切勿将亚硝酸盐当食盐使用。

三、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措施

1.消费者在就餐后,发生发热、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症状,且呈群体性发病症状时,在排除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可高度怀疑食物中毒。

2.应及时到医院就诊,遵从医嘱,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3.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4.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便于有效维权。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违法行为或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