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垄断弊病凸显 过度暴利推高百姓吃盐成本

23.04.2014  11:08

   废除食盐专营”误读背后的期待

  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告宣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但中盐公司和中国盐业协会表示,这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的废除,而仅仅是许可证管理主体的变更。部分媒体将此理解为食盐专营废止,实属误读(4月22日《经济参考报》)。

  运营8年之久的管理办法走向终结,一度被舆论视为食盐专营废除的信号而欢呼雀跃。不过,我国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的依据是《食盐专营办法》,由国务院发布,为行政法规。而《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废止这一“下位法”并未触及食盐专营的法律基石。在工信部已将其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权相继下放省级管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主体已经发生变更的背景下,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只是对事实的补充,并没有太大的改革意义。

  尽管属于误读,但这起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公众对于废除食盐专营的期待。食盐专营制度确立于1996年,初衷是为了确保食盐安全和战略储备,以及普及推广碘盐,消除碘缺乏病,不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食盐专营带来的垄断弊病日益凸显。

  首当其冲的是,过度暴利推高百姓吃盐成本。在整个食盐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盐业公司占据主导地位,分取较多利润。通过专营的食盐,从车间到了市场终端,价格提高了近十倍。为了最大限度攫取暴利,盐业公司普遍对边远地区提供食盐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越是边远落后地区盐价越高。由于正规食盐的价格很高,很多人为图便宜买劣质盐,助长了不合格产品,甚至一些不良商家以成本低廉的工业盐替代食盐,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

  其次,专营垄断很容易滋生腐败。各地盐务局和盐业公司实际上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专营权和监管权合二为一,留下了极大的权力寻租空间。近年来,盐业公司索要回扣、红包、变相收费、拖欠盐款等问题时有发生,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先后发生多起盐业腐败窝案。

  此外,食盐专营也影响了行业自身发展。由于盐企受制于盐业公司,出厂价被刻意压低,长期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的境地,没有能力也缺乏动力去改进生产工艺,致使中国食盐工艺落后于发达国家二三十年。相比国外多样化的食盐品种,国内食盐大都是按照行政化命令统一规格的碘盐,没有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以至于一些地方出现“高碘甲状腺”,走向专营初衷的反面。

  近年来,废除食盐专营的呼声日渐高涨。在国务院国资委企业监事会监事陈国卫看来,“众多垄断行业中,食盐体制的改革并不复杂,也是最没有风险、改革设计方案技术含量最低的”,但改革的推进还是遇到了极大阻力。业内人士表示,有关方面早已拟定了盐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性文件,不过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出台。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再深的水我们也得趟,因为别无选择”。作为老百姓“开门七件事”之一,食盐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希望有关部门从这起事件中读懂民意,排除干扰,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食盐管理体制改革。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