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餐饮业“霸王条款”调查:最低消费现象普遍存在

27.02.2014  18:35

日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认定餐饮行业中“禁止自带酒水”“包厢最低消费”为“霸王条款”,这也为餐饮行业争执多年的话题进行了盖棺定论。又是一年3.15来临之际,记者对市区中高档酒店进行了走访,发现部分酒店仍存“霸王条款”……

调查:多数酒店仍设包厢最低消费

我们酒店包厢都有最低消费,小包厢最低消费260元,大包厢最低消费400元,包括酒水消费,但也可以自带酒水。”昨日上午,在市区环城南路,一餐饮店服务员称。

而学府路附近的一家餐厅,听说记者要订包厢,服务员先问人数多少,然后才介绍小包厢(10人以内)最低消费300元,大包厢(10人以上)最低消费300元以上,也可选择在大厅。不论坐大厅还是包厢,可自带酒水。

随后,记者又调查了一些饭店,发现酒店“包厢最低消费”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一些酒店包厢此类现象长期存在,另一些则在节假日期间临时新增最低消费。“每个包厢至少配1名服务员,端菜、倒水、换碟,节假日期间人手少,成本增加,所以我们设了包厢最低消费。”一家酒店负责人表示。

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中低档酒店大部分贴有“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等“霸王条款”。另外,也有饭店表示包厢没有最低消费,酒水可以自带。

在赣东大道中段、马家山广场附近的几家酒店,记者进门就看见大门口写有“温馨提示”,欢迎自带酒水。据赣东大道中段某饭店一女服务员称,该酒店无“包厢最低消费”,也可自带酒水。但记者调查发现,类似饭店在市区较少。

在中高档酒店和饭店,记者发现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现象较为普遍,此外大部分饭店并没有对包厢最低消费标准进行明示,基本由服务员介绍。

对于包厢设置最低消费标准,部分酒店负责人解释,主要是为了避免店内的资源浪费。比如就餐高峰时段,顾客比较多,如果没有达到包厢人数而订包厢,会增加酒店的负担。

包厢的就餐环境比大厅好,同时每个包厢都有专门的服务人员。”市区一家酒店经理告诉记者,酒店为客人提供了多重选择,而设置包厢最低消费也是为了控制包厢的使用量。

调查中,有餐饮老板表示,包厢设置最低消费是因为包厢的使用成本高于大厅。而对于最高法院的规定,不少餐饮企业认为有一刀切之嫌。“包厢用餐的成本要比大厅高出许多,设置最低消费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一定的合理性。

市民:赞成取消包厢最低消费

近几年来,市区部分酒店大变样,有的没有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有的允许自带酒水。如今,最高法院的重新认定,得到众多市民的赞同,不过,也有部分市民对新规的实施表示担忧。

酒店包厢设置最低消费的做法不合理,开设包厢为顾客服务是好事,但顾客愿意消费多少,酒店没有权利干涉。”市民江女士说,亲朋好友在餐馆聚餐本是件愉快的事,结果却因“包厢最低消费”限制,让点菜的人产生负担,必须要考虑菜价。而对于顾客来说只能被动接受,还容易造成浪费,与时下的节俭之风相悖。

市民马先生表示,很多时候明知酒店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不合理,可要谈事情,选择包厢会比较方便。“酒店收取一定的包厢服务费可以接受,但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让人难以理解,应让顾客按自己的实际消费结账。

现在很多酒店都禁止自带酒水,对我们来说是一种限制。比如说我们要办婚宴,自带酒水就能省下一大笔钱。不过我认为酒店适当地收取服务费也能接受。”市民陈女士称。

在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禁止自带酒水”列为“霸王条款”后,新的规定更符合顾客的需求。临川区消协王会长认为,过去中小餐饮店大部分利润来自酒水,所以不愿顾客自带酒水。在执行过程中,酒店应转变经营方式以满足顾客需求,而不是仅仅站在生意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调查中大多市民表示,酒店允许自带酒水、取消“包厢最低消费”充分尊重了顾客的权益。但对顾客而言,最关心的事是如果酒店拒不执行,那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市民方先生称,顾客维权还是有一定难度,如果一些酒楼换个名目来收费,对新规拒不执行,毕竟吃顿饭、带瓶酒就闹到法院,成本太高,所以实施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

部门:对“霸王条款”说“

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指出设置“包厢最低消费”和“禁止自带酒水”为“霸王条款”,那么今后顾客再遇到此类问题,该通过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对此,市区某律师事务所的余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涉及“包厢最低消费”和“禁止自带酒水”的,内容无效。按照规定,顾客可以通过与酒店协商,向消委会、工商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权。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以前也曾接到一些市民关于自带酒水被收开瓶费、包厢就餐被要求最低消费的投诉。餐饮行业包厢设置最低消费以及禁止自带酒水(包括收取开瓶费)是长期存在的模糊地带。2013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为这一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今后市民再遇此类问题,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也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鲁智启 袁平)

来源: 临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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