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2015年全省餐饮食品安全“早安”专项稽查行动启动

02.06.2015  18:15

  6月1日,江西省餐饮食品安全“早安”专项稽查行动全面启动。这次专项行动是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早餐餐饮食品为重点,全省联动对早餐餐饮食品安全中存在的无证照经营及购进、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稽查行动,旨在查办一批涉及面广、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危害食品安全的“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违规案件,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净化我省早餐食品安全环境,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感,具体实现“三个100%”:执法检查排查率达100%,发现非法行为查处率达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100%。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省各地以本辖区内居民密集社区周边餐饮店、学校食堂及周边早餐店、建筑工地食堂、连锁餐饮店和城乡结合部餐饮店等加工经营早餐食品的经营单位为稽查对象,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场所设施、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方面情况;严厉查处“瘦肉精”肉、劣质食用油、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无证经营行为及污染食品行为;针对我省早餐食品的特点,对米粉(面)、食用油、调味品、鲜肉及其制品等高风险食品进行抽检。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专项稽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全省各地要结合辖区内早餐服务行业的特点,对早餐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摸底调查;围绕检查和查处重点,开展辖区内“拉网式”检查工作,对可疑食品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抽检,发现问题食品的要追踪来源,坚决打掉制售有毒有害物品的“黑窝点”,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早餐食品加工经营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对投诉举报进行认真处理,处理结果也会及时反馈。对符合《江西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奖励条件的投诉举报,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015年全省餐饮食品安全“早安”专项稽查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早餐食品安全“早安”专项稽查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稽查,查办一批涉及面广、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危害食品安全的“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违规案件,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净化我省早餐食品安全环境,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感,具体实现“三个100%”:执法检查排查率达100%,发现非法行为查处率达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一)检查重点

  1、经营资质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证照或经审批、备案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超能力经营、扩大核定供餐数量范围。

  2、场所设施方面:重点检查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功能分区、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需要、正常运行;是否有有效的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

  3、人员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执行晨检制度;采购验收、制作加工、分装备餐、清洗消毒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熟悉岗位职责。

  4、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收运单位签订协议、留存证件,台帐记录是否规范。

  5、原料采购方面: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采购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在库食品标识标签是否合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保质期限内,感官性状是否正常。

  6、加工制作方面:重点检查食品是否烧熟煮透,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用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品加工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二)查处重点

  1、严厉查处“瘦肉精”肉、劣质食用油。发现来路不明的肉品和肉制品,无标识标签食用油,一律暂控,追踪来源,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一律依法查处,严防使用“瘦肉精”肉、私屠滥肉、病害肉和劣质食用油、“地沟油”。

  2、严厉查处“两超一非”行为。对照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发布的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4批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加强对自制面点、自制糕点、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食品原料检查,发现违法添加的,一律按最高限处罚,一律吊销许可,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政府。 

  3、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擅自改变经营条件,不能持续满足许可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经备案的餐饮类早餐食品加工小作坊、摊贩,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4、严厉查处污染食品行为。对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欠缺、不按规程清洗消毒、清洗消毒不彻底,不从正规渠道购买集中消毒餐具、不按批次索取消毒合格证明;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带病制作加工食品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查处。

  (三)采样送验

  1、采样要求。各地要针对本地早餐食品的特点,对米粉(面)、食用油、调味品、鲜肉及其制品等高风险食品抽检,抽验品种及检测项目参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5年1月26日下发的《2015年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第一批)》附表1(赣食药监科[2015]1号)中相关内容。

  2、送检要求。本次专项稽查采样送检纳入2015年全省餐饮服务环食品抽检范围;涉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检测项目,由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负责送省级检测机构检验。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6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专项稽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各地结合辖区内早餐服务行业的特点,对早餐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专项稽查阶段(9月15日前)。各地要围绕检查和查处重点,开展辖区内“拉网式”检查工作,对可疑食品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抽检,发现问题食品的要追踪来源,坚决打掉制售有毒有害物品的“黑窝点”,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30日前)。对专项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在加强日常监管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稽查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新闻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有关专项稽查行动信息、阶段工作成果以及曝光典型案例,做到电视上有声音,报纸等媒体上有信息,要留存相关影像文字资料;同时,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奖励措施,营造专项稽查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制售假劣、有毒有害物品案件线索。每月10日前向省稽查局案件信息报表(附件1、附件2);9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件(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加强考核通报。省稽查局将适时进行暗防,并根据各地案件信息报送情况,整理后向各地政府及食安办进行情况通报。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省局对各地年终稽查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列入省局、国家总局督办的重大案件,将予以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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