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饶河省级河长第一次会议在上饶召开

25.04.2016  19:33

                                          
会    场(一)

会    场(二)

市、县(市、区)河长发言


  4月20日下午,饶河省级河长、省政府副省长郑为文在上饶市主持召开饶河省级河长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了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省河长办、省环保厅、上饶、景德镇两市及饶河沿线各县(市、区)有关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郑为文充分肯定饶河流域前阶段“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做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保障有力,工作上全面启动”。
  郑为文指出,江西地形地貌独特,95%以上的河流发源于本省,最终汇聚于鄱阳湖,过境河流很少,保障全省人民喝上干净放心水、保护河湖健康、建设生态文明,完全是我们江西人民自已的事。实施“河长制”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生态文明建设最关键的点。各地各部门要再接再厉,切实做好下阶段工作。
  一要排查污染源。河长的第一位任务,就是要摸清责任范围内每一个排污口、每一个污染源,掌握底数,建立台帐。
  二要量身定制整治方案。对排查出的污染源,要分析原因,针对色度、重金属、氨氮、总磷等不同污染指标,都要量身定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既要有共性、可操作性,也要有针对性、长效性,时间可以是一年,也可以更长,可以是临时性的措施,也可以是长期性的措施,要因河施策,不强求统一。
  三要加强监测和联合执法。加强人工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大投入,加强监测点建设、监测能力建设和监测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公安、环保、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河长制”工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污染减存量,控增量。河长制工作既要解决污染存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控制增量,新上项目一定不能增加环境负荷。
  五要吸取经验教训,确保饮水安全。由于历史等原因,乐安河水质污染较严重,形势不容乐观。各地要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和备用水源建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尤其是取水口不能出问题,要深刻吸取新余江口水库水体污染事件经验教训。
  六要实行责任追究。“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各级河长要严格履职,加强日常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及时处理。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要充分利用媒体、报纸、广告、标语等各种方式,形成人人关心河流、人人爱护河流的浓厚氛围。要宣传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爱水、节水、护水的良好习惯。
  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等责任单位负责人,省河长办,上饶市、景德镇市饶河河长及河长办负责人,婺源、德兴、万年、鄱阳、玉山、弋阳、乐平、浮梁、珠山、昌江等县(市、区)河长及河长办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