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公证书为职工补办社保提供工龄证明

12.02.2014  18:56
  

 

2月7日下午,修水县档案馆接待了原修水茶厂清水初制厂的周小红女士并为她补办社保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周女士今年49岁,1981年至2001年在修水茶厂(后改名江西省宁红集团公司,现已改制)上班,从 2003年后一直在外打工,今年春节回家,听说像自己这种情况可以补办社保,就在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赶到我馆要求查阅清水初制厂1981-1989年的工资表。我馆工作人员很快调阅她所说的有关资料,可奇怪的是查完了所有工资表,竟没有找到她的名字,这可把她急坏了。凭着工作的经验,我馆接待人员决定在文书档案中找找看,几经查找,终于在3023-002-646-11案卷 中找到了《江西省宁红集团公司与周小红签订置换农茶工身份协议书的公证书》。公证书上清楚地写着:周小红,女,从1983年至2001年在江西省宁红集团公司(前身是修水茶厂)工作,工龄9年等。周女士拿着公证书复印件,非常激动,连声感谢工作人员:“要不是你帮忙,我这事还真办不成了!

 

九江市档案局  黄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