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启动首批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 将巡查6个单位

31.08.2015  22:52

  8月31日,宜春市启动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派出6个巡查组对宜阳新区、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单位进行专项巡查。

  根据新出台的《宜春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和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部署,宜春市派出的6个巡查组,将于9月6日至7日进驻被巡查单位,巡查时间原则上为15个工作日。宜春首批被巡查的单位是: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宜春日报社。

  据悉,这次专项巡查紧紧围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突出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具体内容包括:是否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尤其是党委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问题;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存在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该市将综合运用巡查成果,分类处置好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被巡查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察局处理;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视情况移交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处理;被巡查单位存在的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作风等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对存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内部有班子成员或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进行问责。(宜春市纪委  陈  娟  邹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