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余两市列为首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05.05.2015  16:14
      根据2013年7月31日水利部下发的《水利部关于加快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函〔2013〕233号),我省的南昌、新余两市成功入选为首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水利部确定的首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共45个。水利部要求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试点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试点建设管理。         南昌、新余两市水资源和水生态条件良好,各具特色,近年来水资源节约、保护力度不断加强,防洪排涝体系不断完善,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不断深入,为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水利厅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南昌、新余两市尽快开展试点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