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

05.12.2017  01:38



      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11月27日至30日在南昌举行。《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首次提交会议审议。
      11月27日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作的《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屠永发作的该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2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制定湖泊保护条例的必要性和及时性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法规文本的修改完善提出很多真知灼见。会后,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为下次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