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12.11.2022 20:44
本文来源: 中国江西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杨静)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11月8日,江西与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重庆、贵州、云南、广西、浙江、甘肃、河南、辽宁、四川15个省(区、市)开通首次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15个省(区、市)在江西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回户籍地即可办理。
据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受理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据了解,这是自去年江西试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闽赣跨省通办之后,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措施。
当天,在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户政大厅,一名广西籍的2岁女孩在父亲的帮助下,完成了身份信息采集、录入、拍照,不到10分钟就办理了人生第一张身份证,成为新政策在江西实施后首名受益者。
本文来源: 中国江西网
12.11.2022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