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驱动”居民收入增长 去年增幅居中部第一

02.02.2015  13:30

2月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比上年增加2189元,增长9.9%,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

全省去年城镇收入水平在中部六省的排名居第4位,相比前一年提高1位,超过山西;增速居中部六省第一。专家分析认为,去年,我省各地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免税降费等扶持措施,降低了经营者的成本,提升了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就业形势持续向好,政策性增资带动了职工工资稳步增长,生产经营环境继续改善,财产净收入增长潜力逐步释放,以及民生工程稳步推进等多重因素,推动我省城镇居民增收。数据显示,2014年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5.0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4%。

我省城镇居民来自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四轮驱动”带动居民收入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15623元,增长11.5%;经营净收入1961元,增长1.1%;财产净收入2490元,增长9.4%;转移净收入4235元,增长8.8%。

去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为2.40:1,比前一年的2.43:1有所缩小,更优于2009年的2.76:1。(记者李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