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驻昌办”11月前全部撤销 设区市政府驻昌办事机构要精简

01.04.2015  19:14

  本报3月18日以《县级“驻昌办”如何直面撤销命运》为题进行了独家报道。3月31日,记者获悉,我省正式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明确将撤销县级政府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从严从紧清理规范驻省会办事机构

  在此前走访中,记者发现,我省各个县级政府的“驻昌办”至少有20个,其中赣州是“大户”,18个县市区几乎都设了“驻昌办”。多数“驻昌办”还是科级单位,人员多、费用杂,饱受诟病。

  此次清理规范工作将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要大幅度减少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数量,严格控制设立,严格规范运作。转变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职能,与行政审批制度等领域改革衔接,继而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精简设区市政府驻省会办事机构

  《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门应当立足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扎实抓好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

   要精简设区市政府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现有各设区市政府驻南昌和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经省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但在外省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机构的,应整合为一个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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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