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200万 公司老总被判刑

25.10.2014  10:36

    10月24日,记者从东湖区人民法院获悉,南昌一男子利用伪造的购销合同,两次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共计1200万元并贴现使用。10月11日,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黄某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查明,南昌一公司老总黄某于2012年12月11日及2013年6月14日,先后两次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购销合同,骗取上述银行票面金额共1200万元(敞口金额600万元)的承兑汇票并贴现使用。2013年12月14日汇票到期后,被告人黄某未及时归还300万元敞口资金。被告人黄某于2014年6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于同年7月29日通过与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方式结清欠款。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于2012年12月11日、2013年6月14日先后二次以欺骗的手段取得银行票据承兑,数额共计1200万元,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来源:中国江西网 刘媛、罗陆海、记者万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