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报告

07.05.2015  22:04

五一”刚过,刚刚完婚的高安市房管局干部小单便向该市纪委上交了《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事后)》,上面详细地记录着小单“五一”期间操办婚礼的情况:“宴席16桌,使用车辆12辆,收受礼金58200元……

今年4月,高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实施办法》,要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7天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书面报告,并作出不大操大办、不利用职务便利、不借机敛财、不动用公款公物、带头文明节俭的“四不一带头”承诺。操办结束后,操办人要在10天内将具体操办情况、承诺履行情况、礼金收受情况等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书面报告,对操办中未能按照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及时上交组织处理。

为了避免在操办婚礼时出现违规情况,我还特地咨询了市纪委的有关领导如何才能按规矩办”小单说,“不过这样也给我省去了很多麻烦,婚礼简单了,我也轻松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