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检察院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30.10.2013  19:15

近期,高安市天气连晴,久旱无雨,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加之,正值秋收扫尾冬种开始,农事活动频繁,多地出现烧桔杆、烧地堪等现象,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式非常严峻。高安市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针对严峻形势,该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执行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厅、林业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坚决禁止造林炼山,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真正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加大加密巡护监控,所有乡、村两级护林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开展全方位巡查排查,特别是加强对重要林区、景区、重要设施等重要地段的巡查。对违反规定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视情节依法严厉查处。

当前,该院要求干警认真学习和宣传森林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此外,该院领导还与全体干警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组建20余人的森林扑火队,随时奔赴火灾第一线参与扑火救灾,一旦发生火情,责任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专业力量科学扑救。在扑救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郑尧江)

供稿: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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