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督促省级龙头企业办理“三品”认定工作

03.03.2016  19:04

  根据2015年新修订的《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赣农字〔2015〕60号)规定,对未取得“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证书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由于新修订的《办法》2015年8月份才公布,所以对于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认定的省级龙头企业,还没有办理“三品”认证的,必须抓紧办理。

  高安市目前共有省级龙头企业13家,其中已获得“三品”的企业有6家,2家企业正在申报中。对此,高安市积极督促未办理“三品”认定工作的企业尽快落实,督促省级龙头企业率先开展“三品”认证,要求其在所属行业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高安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