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招细则出台 全面实施异地高考政策

21.05.2014  13:48

  东南网5月20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今日出台。今年我省全面实施“异地高考”政策,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参加普通高考。组织实施省属本科高校面向农村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提高优质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

  据了解,今年我省高考安排在6月7日、8日两天,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

  考生6月4日签领准考证

  今年我省高考仍安排在6月7日、8日两天。考生必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考生于6月6日前熟悉考场、接受考前的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外语口试6月23日开始

  全国统考科目中外语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外语口试工作全省统一定于6月23日开始。考生须于6月9日至6月11日提出参申请,获得批准后按各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外语口试。

  和往年一样,今年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复查分数。

  知分知线后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高招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务必认真选择、细心核对,确保志愿信息正确。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

  生源不足最多降80分投档录取

  在文史、理工类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本一批分数线招生的文史、理工类专业,除了个别专业(包括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及招收国防生院校专业,航海类专业,政策规定的农林类等享受加分政策专业,以及护理专业)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后可最多降20分(含20分,下同)录取,其他专业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

  本科二批的招生高校经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在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高校在“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结束后,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批准,公办高校可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校可在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降分投档,在征求志愿投档中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校外,其他高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允许最多降80分投档录取。

  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专项计划最多降20分录取

  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按本一批招生的院校执行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本二批招生的院校执行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最多降20分(含20分)录取。

  专项计划招生设1所院校和该校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且普通高考总成绩在文史、理工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含20分),可以填报按本一批或本二批分数线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文史、理工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到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含20分),只能填报按本二批分数线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另外,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批次征求志愿时进行,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