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出台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

30.07.2015  12:33

   每年至少投入5000万元招才引智

  为更好地聚集和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策合理引导的高层次人才机制,促进产业发展,日前南昌高新区出台了《南昌高新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拟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和奖励。

   七类人才列入扶持范围

  哪些人才属于高层次人才?《办法》提到,入区工作的七类人才列入扶持范围,可享受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外院士;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人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赣鄱英才555工程”入选者、“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洪城计划”入选者、“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的工作经历并在其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2年以上,或具有世界500强、国内200强企业的工作经历并在其中担任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1年以上的经营管理专家;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其技术或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有市场潜力的创业者,或在某一技术工种上拥有国内领先能力水平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高新区急需、紧缺专业,经管委会评审认定的优秀创新创业者。

   企业招才引智每年最高奖100万

  《办法》鼓励企业积极引进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企业每年累计引才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区内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每年新增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学位的科技研发人才累计5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人的科技人才补贴。

  区重点企业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连续3年每人1万元/年的人才补贴。

  引进企业中层以上的技术和管理岗位,年收入20万元以上,补贴猎头服务费用的50%,上限为6万元/职位。每个企业每年获猎头补贴上限为20万元。

   优先提供创业办公用房及厂房

  到哪办公、在哪生产,是创业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办法》,高新区将为进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提供办公用房或厂房。对入驻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的,经评审后,提供100-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3年内免租金。如租用区内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用面积(最多不超过200平方米),采取“先交后补”方式,3年内给予最高每月30元/平方米的房租补贴。

  高层次创业人才生产厂房场地租赁补助按照企业实际用房的需求,同样采取“先交后补”方式,3年内按实际情况予以补偿。生产厂房补贴面积标准累计不超过500平方米(含500 平方米),补贴单价标准每月不超过30元/平方米,超过面积以及超过单价标准不予补贴。在园区其他的孵化器、加速器等场所自租办公用房、生产厂房的,按同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

  除此之外,对于有意向落户高新区创业的海外及境外高层次人才给予三次往返所需差旅费补贴,最高可达5万元;对于有意向落户高新区创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给予二次往返所需差旅费补贴,最高可达2万元。

   租房购房将享受不同优惠政策

  为了让高层次人才安心创新创业,高新区在安家补助、住房优租和购房补贴等方面将给予政策支持。

  凡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积极协助申报市级安家补助。即对院士或相当于院士的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补助100万元;对国家级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的人才,给予安家补助50万元;对省级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的人才,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安家补助由市区两级按1:1分担,分3年拨付到用人单位。

  凡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租用高新区人才公寓,租期原则不超过3年。已享受安家补助的,不再享有住房优租政策。

  凡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工作满3年并在高新区购房的,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按购房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如已享受高新区人才团购房优惠政策,原则上不再给予购房补贴配套优惠。(记者 尹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