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昆明:谁在搅乱互联网金融江湖
银行与支付宝之间的战争再度升级。工商银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处长王鈜指出,支付宝的快捷支付3年来一直违反银监会相关规定,工行调降限额是出于对客户资产安全的考虑。此外,工行还将陆续减少支付宝快捷支付接口,最终只保留浙江分行一个接口。支付宝回应称,快捷支付安全性超过网银,如果支付宝“违法”,银行则是“知法犯法”,并给四大行以“调低快捷支付限额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罪名。(3月26日 京华时报)
截止到笔者发稿时,来自新浪网的一份近三万网友参与的网络调查显示,73.1的网友认为,银行暂停二维码和虚拟信用卡业务的目的是打击异己,而认为是防控风险的只占23.5%,对此回答为不清楚的占比3.4%。有的73%的网友认为银行对待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是打压,认为其态度是鼓励的只占18.8%,对此项回答为不清楚的占比8.2%。
如果就这个网络调查数据作为样本分析,得出的结论很显然。银行在与支付宝的攻防战中似乎赢了利益,却输掉了道德。不过,在商业市场上,利益攸关生死,赢了利益就够了,至于道德,让它去吧,随风随流水。利益才是市场经济永恒的追求,至于其他,像什么违法说,安全说,只不过是些浮云而已。
违法说——
按照工行人士的说法,2011年8月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开通快捷支付首笔业务须到银行签约。因此,三年来快捷支付确实是处于“违法”状态。但是,三年了,工农建中四大行面对一直“违法”操作的快捷支付为何均能长期容忍?终归还是为了自家利益。有了利益,违不违法,谁还在意呢。从这个角度上讲,阿里指责银行“知法犯法”也颇有说头。
其实大家心知肚明。倘若违法,三年前推出快捷支付的时候,就已经违法,而不必等到快捷支付已然流行,互联网金融触动了银行奶酪的今天再来秋后算账。坦白的讲,在去年6月余额宝等互联网货币基金尚未涌现之前,快捷支付不仅对商业银行无法形成挑战,而且还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收益。例如,早在2011年6月7日,支付宝与工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就包括:支付宝将选择工商银行作为支付宝的备付金存管银行。可是,由于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出现,快捷支付账户具备了商业银行的转账,尤其是投资理财的功能,而投资理财功能对社会资金的吸附和沉淀,对商业银行构成了致命的挑战。因此,银行不得不采取行动。但违法说实难站得住脚。
纵使支付宝“违法”,银行更是“知法犯法”,责任之谁轻谁重,一判便知。其实,违不违法,还需监管机构评判。如认定违法,则严格监督第三方支付机构执行,如评估原规定不符合当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要求,则及时修订,给予互联网金融以创新空间。
安全说——
倘若不违法,则降低快捷支付额度,减少支付宝快捷支付接口,也只能打出用户资金的安全牌了。安全这种东西就不好说了,没有绝对的安全,银联系统出过安全问题,银行自家的网银系统也出过安全问题,快捷支付系统也出过安全问题,就连AIM柜员机都出过不少安全问题。我们住的这个地球还是悬空在宇宙里,上没有线系着,下没有物撑着,也未必安全。支付宝称快捷支付安全性超过网银,其实大家都彼此彼此。拿安全说事跟拿用户体验说事,都是一回事,也就是没有理由的理由,找不到借口的借口。
安全也好,用户体验也罢,终归都是技术问题。好在技术问题不是难题,都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支付宝系统的用户体验更好,安全技术也不比银行自身系统的差,说到技术创新,互联网企业当然更胜一筹。彼此各有所长,不妨各显神通。既然问题的焦点是技术安全和用户体验,那就看看谁的技术更安全先进,哪家的系统体验更友好轻便,大可不必打着安全的旗号,互相掐架,拿用户当炮灰,捍卫着一己的利益。
笔者有时候会畅想下阿里腾讯等互联网金融巨头开办了银行后的场面。如果有更多的民营银行,服务只会更好,存款的收益只会更高,如果资金流转有更多的平台选择,转账支付只会更便捷,资金流转成本只会更低。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还是一个草莽江湖,监管不全,规则待立。但是,借机搅乱这个江湖,以求浑水好摸鱼,试图以更大垄断捍卫垄断,势必害人害己。
在我国,金融业的垄断局面是毋庸置疑的,启动改革,引入竞争,打破垄断也势不可挡,利率市场化,试点民营银行都是往这条路上走。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鼓励和支持,也是从政府高层到民间的一致主张。那就去竞争吧,监管机构制定出规矩,做好监管,其他的让市发挥其决定性作用,请用户自己去选择,好与坏全凭各家的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