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社会进步不是离结率攀升的“替罪羊”

16.01.2015  11:14

  14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2014年四川省在线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不含涉外人员、涉港澳台、涉华侨及出国人员)共986186对,其中结婚756582对,离婚229604对,离结率(离婚登记占结婚登记的比重)为30%,根据以往数据,从2000年至2014年的14年间,四川省离婚登记人数占结婚登记人数的比重涨了3倍多。(1月15日《华西都市报》)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婚姻是爱情融合的结晶。男友相恋、结婚生子,这是全世界的传统,这本就是人类生命的延续。而随着社会的发展,“闪恋”、“闪婚”、“闪离”成了大众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就四川而言,10对登记结婚人员中就有3对离婚,离结率达到30%。如此高频率的离婚现象是社会民生的大问题,社会应该引导婚姻男女珍惜婚姻。

  我们可以看到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越高的城市,离结率越高。有人便一度认为离结率高就是社会发展的标志,说明群众思想越来越开放,社会包容度在增强;更有专家称“离婚就像离职,换人就像换岗”。笔者认为,这些说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如果说社会经济发展伴随的是离结率的提高,那且不是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离结率还会无限制的提高,进入发达国家后是不是每个人都得离一次婚呢?婚姻怎能和工作相提并论,婚姻是一个人避风的港湾,是生儿育女最基本的条件,更多的是责任和担当;而工作是为了实现社会价值和生存所作出的无奈选择。不可否认,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的价值观和婚姻观会发生许多变化,从而导致离结率提高,但绝不能说离结率高就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在古代男女结婚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男尊女卑,女人对待婚姻没有说不的权利,因此离婚现象极少。而当代社会更多的是自由恋爱,讲究两厢情愿。恋爱正是男女双方感情、性格、生活习惯、价值观等等磨合的最佳时期,如果两人合适便可喜结良缘,如果两人不合适便可一拍而散。而随着“闪婚”的出现,两人磨合不到位便盲目结婚的增多,婚后必定会由于生活压力、性格相撞、情趣不投、价值相悖等原因离婚。与其说是社会发展导致离结率节节攀升,还不如说是青年男女思想不成熟、社会价值取向扭曲所致。

  结婚意味着的是两个人和两个家庭的融合,有儿有女后更应该考虑子女的成长问题,以免造成离婚“次生灾害”。当然“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该离的还得离,但在离婚前请多考虑“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