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卫局长高永文:无须再提高虐待动物罚则

07.11.2013  18:19

  中新网11月7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6日表示,现时《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的最高罚则为罚款20万港元和监禁三年,条例罚则自2006年修订以来,法庭所处刑罚已较过往提高,其中最高曾判罚监禁8个月,暂时没有需要再提高有关罚则。

  高永文当日回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说,过去三年,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提出的检控宗数为2010年的11宗、2011年的15宗和2012年的19宗,当中绝大多数都能把涉案人士定罪。有议员提议当局研究提高虐待动物罪行的最高罚则,以加强阻吓的作用,当局认为暂时没有此需要。

  高永文指出,警方在2011年推出动物守护计划,联同渔护署、爱护动物协会、兽医组织和关注动物组职,从教育、宣传、情报收集和调查四方面打击虐待动物案件,以强化警方在调查这类案件的工作,透过与更多不同机构加强合作,鼓励公众人士参与,有效防止和侦查残酷对待动物的案件。

  高永文说,现时政府处理的个案绝大部分均由市民举报及主动提供线索,由此可见计划巩固了现有的多机构合作模式,加强警民合作和提高了社会对打击残酷对待动物的意识。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