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保护不应成为制度摆设

26.07.2017  09:21

    连日来,全国多地暑热持续。而一些劳动者坚守一线,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高温下的“休息令”“高温费”执行情况如何,近日,华商报记者在西安街头走访发现,保洁员、停车收费人员普遍冒着高温酷暑工作,而建筑工地中午到下午一般会停工休息一阵子,但工地打工者称工资要到年底才能结算,没见过什么高温补贴。(7月24日 华商报)

  盛夏酷暑、烈日炙烤,大多数上班一族呆在温暖如春的办公室尚且汗流浃背、昏昏欲睡,可以想知,工作在户外一线的劳动者所承受的高温炙烤和体力付出,应该说,无论是“休息令”,还是“高温费”的出台,都体现了法律制度良善、以人为本的一面,一方面体现了制度的人本理念,同时,也是对特殊气候之下,劳动者超强付出体力的一种特殊补偿,钱不多,但足够安抚人心,传达制度的温情。

  烈日炙烤下的古城西安,经实地走访,发现高温天劳动保护实施情况很是不如人意,具体而言,不外乎三个维度:一则强制“休息令”不实施,或搞变通,有名无实,固定的工作量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反而还得加班加点;二则“高温费”发放搞“猫腻”,有的与基本工资混为一谈、有名无实,有的发放随意、同工不同额;三则有的员工根本就不知“休息令”“高温费”为何物,发放更是无从谈起。

  实际上,“休息令”“高温费”在一些地方沦为“镜中花、水中月”般的“纸老虎”,还是与执法监督缺位、执法力度偏软密切相关,“法律的生命力根本在于执行”!而鉴于现实生活的千差万别,劳动保护的现状在公私单位、城乡以至于行业之间各不相同,比如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方面,国营单位与私营单位之间就有巨大的鸿沟。客观看,这样的现状一方面与执法力量覆盖面有关;另外一方面也与劳动者的自身能力、素质密切相关。

  推动“休息令”“高温费”的落地生根,无疑不可以仅凭借企业、单位的良心发现。更何况自带“道德血液”的企业单位属于凤毛麟角,而强化执法的刚性力度则是推动高温劳动保护的不二法宝。其一,必须加强相关高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使得一线劳动者都能知法、懂法,善于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其二,强化执法巡查力度,对有法不依、推诿扯皮的企业、单位,必须亮起制度的“达尔摩斯之剑”。

  从根本而言,落实对在高温酷暑工作的一线劳动者保护制度,不仅是依法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的保障,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尺子,符合“以人为本”时代精神的本质要求。否则,具有良善初衷的劳动保护措施沦为“纸老虎”不说,更是对劳动保护法威严的亵渎!(徐义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