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高温津贴从文件到腰包更需落实力

04.08.2014  11:55

  今年宁夏提高了高温津贴标准,即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比以往分别高出5元和3元。(《新消息报》2014年8月3日)

  提高高温津贴标准,体现了政府对广大建设者的高温呵护,也是对高温作业者劳动权益的保护,值得叫好。但是,高温津贴要从文件里落实到高温作业者手里,不仅需要宣传,更需要“最后一公里”的落实力。

  在一些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管理者虽然也知道要给高温作业者发放高温津贴,但是却有决定劳动者就业的生杀大权,面对劳动者对高温津贴的渴望,总是喜欢有意无意地“忘记”高温津贴,劳动者处于弱势,如果为了高温津贴而丢掉了工作,劳动者也会感觉得不偿失。

  对于建筑领域的民工而言,要拿到高温津贴更是难上加难,一些包工头为了控制成本,根本就不给民工发放高温津贴,作为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加大建筑工地的高温津贴督查力度,给民工索要高温津贴撑腰,让更多的民工兄弟拿到高温津贴。

  其实,进行高温呵护,仅有高温津贴还不够,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积极给市民营造公共清凉,避免集体的情绪中暑。多组织诸如“纳凉晚会”,“消夏露天专场电影”等夏季文化活动,用幽默和快乐的艺术实现心灵按摩和平静,集纳快乐情绪,排除不良情绪;多开放人防工程、图书馆、博物馆、新华书店等公共场所,这些公益的大避暑室,避免了市民过多开自己家的空调带来的电力浪费,不仅能够获得清凉,而且还体现了节约用电;在街道两边,多摆绿植和鲜花,从视角上和心理上营造清凉的氛围。

  作为单位的管理者,应该多掌握些情绪中暑的知识,对员工的异常表现作出甄别和区别对待,这也是深化企业管理的好方式和人性化方式。情绪烦躁,动辄发火;心境低落,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思维紊乱,记忆力下降;行为异常,常会固执地重复一些生活动作,或是体现出食欲不振、睡眠增加、精力下降等。很有可能是员工患上了情绪中暑现象,而不能按照平时的管理方法不问青红皂白“严肃处理”,而应该积极因势利导,多“照顾”一下员工,反而能够让员工感受到企业对自己的理解,而国内一些企业干脆给员工放了情绪中暑,无疑是更人性化的管理之策。

  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执法检查,落实高温津贴,目的不仅是劳动者是否拿到了高温津贴,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清凉人文关怀”是否到位,能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让劳动者错峰上岗,也是对劳动者最好的高温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