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大学张永明教授莅临法学院讲学

30.04.2014  12:07
        为促进我校与国内外学术的交流,提高法学院教学层次与办学水平。4月28日晚,应法学院副院长陈美玲教授和华东交通大学梁成意教授的邀请,高雄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学系张永明教授莅临我校法学院,以《财政宪法下地方政府之地位与发展》为主题,在我校红角洲校区文科实验中心2305教室开展专题学术交流。讲座由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李俊老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陈美玲教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舒伟斌副教授与法学院百余名师生共同参加本次交流。        

      讲座伊始,李俊老师向同学们隆重介绍了张永林教授。张永林教授是德国波恩大学法学博士,长期致力于财税法研究,进行专题讲座几十场。随后,张教授以财政宪法之基本架构、地方政府之财政工具、地方政府之财政责任三方面为切入点,以台湾与大陆实际情况为例,展开了阐述。首先,他指出中央与地方分享事权与财权、各级政府财政健全之保障与义务、国家财源非无穷尽各级政府有财责是财政宪法的基本架构。其次,他从地方政府财源之先天缺陷、地方政府自主财源之可能管道的两个方面对地方政府之财政工具进行剖析。最后,他提出建议,在中央立法未备情况下,应率先施行地方性进步法规,成为全国典范,进而推动中央立法,使正当法律程序为当代的主流价值。在开发的过程中与开发成功之后,肃贪防弊是无时不刻必须有的配套机制,那样,民富国库自然充足。在自由提问环节中,法学院教师及同学积极参与互动,踊跃提问。张教授对师生提问表现出来的专业学术水平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一一做出详尽解答。         整场讲座,张教授用幽默风趣的语言,严谨的思维,丰富的理论知识对大陆与台湾的财政宪法进行比较,总结特色与不足,并阐述了未来相关学术的发展前景 ,赢得阵阵掌声。        

        此次交流,既促进了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与沟通,也提升了法学院学术交流水平,强化了大学生的法学素养,推进了法学院学术发展的进程。   编辑:黄军
责任编辑:李芃